为期20天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到昨日结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初步汇总表明,公众普遍支持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通过公安、信用办、教育、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实施联动惩戒,减少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的文明交通素养。就征集的意见看,公众的关注点集中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是否要纳入信用管理,借车给别人开有违法该不该要车主“背黑锅”,无意闯红灯等非故意违法行为可否剔除记录,如何协调各地处罚标准不统一等四个热点问题上。
据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根据汇总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和相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待批准后实施。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A 行人和电动车闯红灯算失信吗?
原文: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
建议:“为什么只盯着机动车,不把电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算到失信里?”征求意见期间,不少网友发出了这样的声音。事实上,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除了机动车,还有大量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网友们吐槽较多的有两方面,一是电动车、自行车不守规矩,在信号灯路口抢行或开上机动车道的情形随处可见;二是行人乱穿马路,闯信号等违法行为也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信用管理只把机动车这块纳入进来,而把面广量大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排除在外,感觉不公平。
网友们建议,如今很多地方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处罚,这些处罚信息同样应该收录到交通信用体系之中,构建一个覆盖面更为全面的诚信体系,把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纳入进来,才能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回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交通信用管理体系是针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机动车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点所在;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存在不少难点,其违法程度相对机动车要轻些,就现有条件而言,短时间内先把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今后会根据试行情况,逐步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纳入到交通信用管理体系中。
B 借给别人开,发生违法车主倒霉?
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内闯红灯、超速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20起以上的。
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或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达3次以上的。
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或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达3次以上的。
建议:《办法》拟定的一般、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中,都有一条涉及到车主和开车人,其中明确,闯红灯、违停、超速、压线、违反禁令标志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一个年检周期内,若累计达20次以上的,就要作为失信行为。不管车主本人造成的,还是借给别人开导致的,失信“黑锅”都算到车主头上。这一点让不少车友们受不了。
“我把车借给亲友,可没想让他去闯红灯,他的违法行为该他自己承担。”网友们认为,有了违法行为,应该谁开算谁的,现在电子警察越来越先进,以车找人确定起来也容易,不能执法时图省事,都算到车主的头上。
回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他们也注意到公众这方面的意见,会在接下来的研讨中进一步讨论。
C 不小心闯红灯能网开一面吗?
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一般交通失信行为: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内闯红灯、超速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20起以上的。
建议:闯红灯、超速、违停、变道等常见机动车违法行为中,很多是开车人无意识造成的,比如有的跟在公交车后面,看不清前方的信号灯;有的临时停车买水,结果被贴了违停单;有的标志标牌不清楚,造成超速等等。网友们说,开车人都希望平安行车,不会把安全当儿戏,绝不会故意去闯红灯什么的。“交通失信惩戒应该针对的是恶意或故意的违法行为,对非故意的违法行为,应该网开一面,这是公平的体现。”
回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办法》提供了救济渠道,其中车主、开车人对信用记录有异议的,可向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核查申请,如果真因信号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导致违法行为产生,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交警部门也会认真核查,予以撤销,不会误伤好人。
D 同一违法各地处罚不一咋办?
原文: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记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交通失信信息进行告知、归集,并与个人基础信用信息库对接。
建议:同样一起闯红灯违法行为,在南京被电子警察拍到,只罚款200元不记分;但在宿迁,如果被电子警察拍到,除了罚款200元,还要被记6分。超速也是,在南京超速50%以上不到70%,只要罚款1000元就行了。若在宿迁,除了被罚款1000元,还要记12分,必须重新学习,才能拿到驾照。
征求意见期间,网友们也吐槽了不少省内处罚标准不一的例子,主要表现在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行为,要不要记分。还有就是违停处罚,南京如今要罚款100元记3分,但大多数地方,只罚款50元了事。“所以,《办法》如果实施,应该全省统一执法处罚标准。”
回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根据国家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执行公安部统一标准。为了配合《办法》实施,我省也将严格执行公安部规定,对执法标准进行统一,尤其是对非现场处罚暂未记分的城市,将先从重点车辆开始统一记分,比如出租车、客车、单位车辆等,这些都是专人专车,容易明确驾驶人,一有违法行为就记分到人。